党委委员、副院长张金华同志,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学生、科研、共青团、学生资助、人民武装(征兵)等方面工作,负责“双高”校建设涉及的分管工作推进,具体分管学生处、科研处、团委。完成党委委托的工作,联系院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总支第四、第五支部。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负责。完成党委安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