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
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营造创先争优、先进引领、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广大师生的热情,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双高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根据院党委纪念建党99周年活动方案,于“七·一”前夕,在全院师生党员中评选表彰一批2019—2020学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推荐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在党内开展评先荐优目的在于树立标杆,激励先进。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党的建设、主题教育、创先争优、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表现优异和在教育教学、师德师风、管理服务等方面先锋作用突出的师生党员推选出来,努力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广大党员学先进、比贡献、见行动的过程,成为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促进建设的过程,切实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影响力和凝聚作用。
二、推选名额分配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各党总支推荐1名。
(二)优秀共产党员(21人):各系党总支推荐2名;院机关党总支推荐8名。脱贫攻坚1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各系党总支推荐1名;院机关党总支推荐4名。
三、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于党的事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班子坚强有力,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好、党建工作水平高;
2.班子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出色;
3.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功能作用发挥突出;
4.工作执行有效有力,切实推进党建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成效突出;
5.工作业绩师生满意,取得了师生欢迎、师生受益、师生认可的实际成效;
6.所在部门无重大责任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事件发生。
(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全院教师党员、学生党员。2019年7月以后转入党员、转正党员、组织关系长期挂靠的流动党员(含学生党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推荐条件:
1.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推荐人选必须是年度民主评议合格以上党员,模范带头遵守党纪党规,遵守校规校纪,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于党的事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敢于担当,服务师生,爱岗敬业,作风优良,示范作用明显;
4.推荐人选尽可能向教学、管理服务、脱贫攻坚等一线同志倾斜。推荐优秀党员的学生人选,需在学风建设、班级管理、实践服务、团结自律、校园文明、疫情防控、志愿者活动等方面较好地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
1.各系党总支推荐范围:各系党总支、党支委成员及其他党务干部。
2.院机关党总支推荐范围:院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成员及其他从事党务工作人员(含党委领导,党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等)。由机关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推荐。
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模范履职尽责;
2.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方法途径,党建工作成绩显著;
3.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带头遵守校规校纪,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私奉献、尽心服务,廉洁自律;
4.善于做师生思想工作,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5.为学院创优争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推荐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各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综合评议党总支、党支部情况进行推荐。组织部根据推荐情况,结合年度考核情况提出建议对象,党委研究决定。
要求形成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同时填报推荐审批表。没有事迹材料的,不予推荐和受理。
(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在学习有关材料、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等综合表现,推荐出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或差额选出,经党各总支综合审议报院党委组织部。
优秀人选要求形成800字的优秀事迹材料,填报《推荐审批表》并由基层组织签批推荐意见报学院组织部。没有优秀事迹材料的,不予推荐和受理。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各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结合党务干部思想、工作、学习等表现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或差额选出,经各党总支综合审定后报党委组织部。
填报《推荐审批表》并由基层组织签批推荐意见报学院组织部。须形成800字的优秀事迹材料。没有优秀事迹材料的,不予推荐和受理。
五、考察评审及公示
1.考察评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评选由院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对各基层支部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向院党委提出推荐表彰建议名单,由党委审议决定表彰对象。
2.审定公示。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在校内公示。
3、表彰奖励。通过适当表彰形式,给予表彰奖励(先进组织1000元,优秀个人500元)。经费由院管党费列支。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党委推荐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个人参加上级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
六.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表彰先进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推优工作中的人情化、均等化、形式化现象,宁缺勿滥。所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要全面衡量、综合考虑,多方面听取党员、师生、群众的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提高评选推荐活动的影响力、公信力。
(二)认真总结、宣传典型。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主题教育,结合创优工作,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利用院内外各种媒介,加强对这次推荐评选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进行宣传,号召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师生向他们学习,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双高建设”,打造好我院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各党总支上报相关推荐材料须签批推荐意见,于6月15日(星期二)前将纸质(推荐表格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院党委组织部。邮箱:qnzyrsc@126.com 。
院党委组织部于6月18日(星期二)前组织考察评审,汇总建议名单,报党委审批并公示并进行表彰。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7日